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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泉镇委员会 bet36官方2015年度科学发展考核意见

来源: 添加时间:2015/09/07

中共潮泉镇委员会  bet36官方

2015年度科学发展考核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推动各项任务目标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落实,按照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全面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2015年对村级考核坚持突出重点、简化易行、客观公正、综合考核的原则,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对上争取、农业经济、美丽乡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群众满意度综合考核等经常性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对村级实行量化考核。年终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并与村支部书记的绩效工资挂钩。

(一)重点招商项目建设(20分)

(1)认定标准:以村为主体新引进的项目,部门新引进落地到村的项目,以及各类续建项目,均按外来投资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数额、实物投资确认。参照市经合局对镇内项目考核认定的资金数额,项目实际投资额由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认定。

(2)计分办法:

村级计分内容包括项目到位资金分、服务分、信息分三项,分别计10分,6分,4分。

由招商办公室、民营经济办公室依据考核细则负责考核。

(二)对上争取(10分)

1、范围

对上争取考核的范围为各村对上争取到位的镇域以外的资金,对争取到的上级部门或单位的物资按实际价值予以认定。

2、考核

争取到位资金数额最高的记满分,其他与之相比计分。

3、认定

各村对上争取资金到位后,必须在当月持银行进账单或其他有效证件,报镇对上争取办公室进行有效认证,年终不再组织统一确认。

以上由对上争取办公室负责考核。

(三)农业经济工作(30分)

农业经济考核按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雨季造林、果品培优、农业示范园建设、土地流转五项考核。

由农业办公室牵头,农技站、林果站依据考核细则负责考核。

(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25分)

1、美丽乡村建设主要从村容村貌整治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考核,计20分。

加分:农村社区建设,开工建设根据实际投入投资额,每投资100万元或对镇财政税收贡献10万元,加1分。

以上考核由新农办、建设办、公路站、督查办根据考核细则负责考核。

2、文明创建和文化惠民建设(5分)

重点考核农村文体小广场七个一及文化大院功能完善、职能发挥工作,开展好一村一舞台文化惠民及争做最美潮泉人、鲜花送文明、四德工程等文明创建工作。

该项由宣传室、文广站负责考核。

(五)基层组织建设(10分)

基层组织建设考核根据全市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由组织室负责考核。

(六)计划生育(5分)

计划生育考核根据计生办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由计生办负责考核。

加分因素:

1、每提供一次县级、市级、省级以上现场的,分别加5分、10分、20分。在市级以上做典型发言推广潮泉经验的加倍计分。

2、每获得一次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的,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部门表彰的减半计分。同类荣誉按最高级计分,不重复计分。

减分因素:

征兵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党报党刊征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工作,完不成任务的扣5分。

加减分因素总分折算最高为10分。

(七)群众满意度综合考核

群众满意度考核以社情民意调查的方式进行。对各村进行四种方式的问卷调查。一是抽样调查。镇考核办组织人员,依据各村户数、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填写调查问卷。二是组织镇班子成员进行测评打分。三是组织村支部书记进行测评打分。四是组织机关干部进行测评打分。抽样调查、镇班子成员测评、村支部书记、机关干部测评得分,分别按40%、20%、20%、20%的比例加权后计算村群众满意度考核系数。

二、否决因素

凡年内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农民减负、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汛、防火、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耕地保护等工作出现“一票否决”问题的,取消村和支部书记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并除该村相关责任人年终绩效工资。

三、激励与约束

1、单项工作奖

除招商引资按实际招商情况确定等次和荣誉称号外,农业经济、美丽乡村建设按考核得分排出名次,分别奖励前6名,其中第1名为一等奖,2至3名为二等奖,4至6名为三等奖,并分别授予农业经济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综合工作奖

综合各项得分之和乘以社情民意调查系数即为综合考核得分。根据得分情况进行奖励,前两名为一等奖,3-8名为二等奖,9-11名为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的村,授予“科学发展红旗村”荣誉称号,授予村支部书记 “优秀党支部书记”称号;二等奖的村,授予“科学发展先进村”荣誉称号,授予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党支部书记”称号。另外,年底考核名次较上年上升3个位次以上的,同时授予“科学发展进步村”荣誉称号。综合奖奖励根据党委研究意见年底兑现。支部书记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浮动绩效工资,其他两委干部绩效工资数额,各村根据考核等次年底一次性发放。

四、组织实施

本考核由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考核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考核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年终考核时,按照“职能部门统计提报,镇考核办组织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认,报镇党委审核,兑现奖惩”五步走的程序进行。

本意见由镇考核办负责解释。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考核规定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