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泉镇关于加强村级单项工作的考核意见
2015年度对村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考核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成效,全力加快“和谐潮泉、幸福家园”建设进程,镇党委、政府决定对各村、各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 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党抓经济、重点抓项目、突出抓招商”的理念,始终坚持“发展为上、项目为重、招商为先”的原则,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途径,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迎难而上,以招商的大投入,推动项目的大发展,实现发展的大跨越。
二、 任务目标
2015年,全镇新落地开工投资过亿元项目2个,过5000万元项目4个,新增有效投入3亿元以上。同时,积极用好“飞地”政策,向市“两带五区九园”引进两个投资过亿元项目。根据全镇招商总体目标,各级、各单位的引资指标是: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专项推进小组年内引进一个投资过2亿元或两个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各村、各部门也都承担相应的到位资金及信息提供任务目标(具体任务附后)。
三、 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认定标准:以村为主体新引进的项目,部门新引进落地到村的项目,以及各类续建项目,均按外来投资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数额、实物投资确认。参照市经合局对镇内项目考核认定的资金数额,项目实际投资额由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认定。
(二)计分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考核按100分标准分折算,村级计分内容包括项目到位资金分、服务分、信息分三项,部门包括项目到位资金分、信息分两项。
1、项目到位资金分(50分):对各村新引进落户的项目,以及往年落地的续建项目,按照项目当年到位资金实际数额,最大的计50分,其他与之相比计分。部门引进项目落户到村的,按项目投资数额80%计入村级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部门100%计入。对部门新引进落户的项目以及往年落地的续建项目,按照项目当年到位资金实际数额,最大的计50分,其他与之相比计分。农业项目到位资金5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00万元以上就给予认定。被市经合局认定为工业项目投资1000万元、农业及三产服务业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的,投资额最高的加计10分,其他与之相比加计分。
2、服务分(30分):对镇党委、政府及部门引进落地到村的项目,项目落地村积极配合、做好服务工作,且投资方较为满意,项目实际投资额最高的计30分,其它与之相比计分。
3、信息分(20分):村为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小组每年提供5条招商信息,经联系对接认定有价值(所提供的招商信息经招商办跟踪有投资意向的),计20分;每多或少提供一条,分别加减4分。部门为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小组每年提供2条有价值招商信息,完成任务的部门计20分,每多或少提供一条,分别加减10分,每提供一条有价值招商信息的人员计4分,提供信息情况,计入年终对部门、每位机关干部的考核。
四、 奖项设置
年底前,镇党委、政府按照各部门、村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得分情况排出名次,重点奖励前四名,其中,第1名为一等奖,2-3名为二等奖,4名为三等奖,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800元、600元,并授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对各部门、各单位引进重大项目(过亿元项目)的第一引荐人,授予“全镇招商引资功臣”称号,并根据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数额,给予1000-5000元的奖励。
五、 组织实施
1、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考核,由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镇招商办负责协调。
2、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前一周,由各村、各部门把本单位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向镇推进小组提报材料,并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推进小组组织考核验收。
潮泉镇各行政村招商引资任务分配
单位 |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万元) | 招商信息提供指(条) |
潮泉 | 2000 | 5 |
下寨 | 2000 | 5 |
百福图 | 2000 | 5 |
柳沟 | 2000 | 5 |
孙楼 | 1000 | 5 |
大王 | 1000 | 5 |
张庄 | 1000 | 5 |
孤山 | 1000 | 5 |
上寨 | 1000 | 5 |
白窑 | 1000 | 5 |
黑山 | 1000 | 5 |
合计 | 15000 | 55 |
招商办
2015年3月
2015年度对村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2015年度村级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村级班子科学发展考核、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考核三部分,各部分均实行百分制考核,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占40%、村级班子科学发展考核占30%、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考核占30%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
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支部书记抓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情况以及村集体增收、村干部报酬待遇落实、组织信访受理查处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2、成绩构成
实行百分制考核。
(1)村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评议(20分)。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评议,重点围绕年度目标履责情况进行考核。
(2)重点工作考核。
①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情况(40分)。主要检查考核党员教育管理、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后备干部培养等情况。
②村干部报酬待遇落实情况(20分)。年底主要检查按规定两委干部待遇、老干部待遇落实情况。
(3)村级经营性收入考核(20分)。由经管站制定具体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增幅、增量。
3、组织实施
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采取实名制评价,按成绩排出名次。重点工作考核和村级党组织“五比三争两提高”目标管理考核由组织室牵头,会同财政所、经管站等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实施,于2015年12月25-28日组织考核。
二、村级班子考核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两委班子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发展思路、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2、成绩构成
(1)季度考核。主要根据村支部书记工作季度述职量化计分。该项占40分。
(2)年度品绩量化考核。七一和年底对村班子进行考察评价;按照4:6权重计算各村班子最终考核得分。该项站40分,班子测评适应率低于85%的不得分。
(3)班子建设考核。班子团结,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强。该项占20分。
三、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考核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包括阵地建设、干部走访、承办民生服务热线群众诉求、完成村民生实事等三方面的内容。
2、成绩构成
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阵地建设占20分,干部走访占40分,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占40分。
(1)阵地建设。便民服务中心设置醒目,方便群众找人办事,服务队伍健全,台账清晰,群众反映好得20分。
(2)干部走访。按要求完成全年集中入户走访的得40分,每个村随机抽取20户群众进行电话回访,每出现1户未走访或群众对联系干部不满意的扣1分;因走访干部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被群众举报的,每查实1人次扣5分,扣完为止。(两委干部每人每月走访40户群众)
(3)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对民生实事全部现场验收,完工率100%的得40分,未全部完工的,按实际完工率*40计分。
3、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镇组织室组织实施。
加减分因素
1、有上级转办信访案件的,每件减3分,其中经查属实、部分属实或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含3人以上实名举报及重复访、缠访),每件再减3分,泰安以上的加倍减分。
2、民生服务热线群众诉求办理情况。每有一件拖延办理或未办结减2分。
3、根据完成重大任务的时间进度,派出考核组到参与承担党委部署的重要任务、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村,对完成重大事项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情况核定奖惩分,作为加减分因素,年终计入总分。
加减分后,如有村考核成绩超过100分,则得分最高的计100分,其他村同比例折算计分。
组织室
2015年3月
2015年度农业经济百分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特制订以下考核规定:
一、种植结构调整(70分)
(一)林业生产(60分)
1、每新连片发展经济林50亩(达到建园密度),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计10分,超出部分同比计分,每50亩奖励村500元,经济林项目片不再享受奖励。
2、每新连片发展苗木50亩,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计10分,超出部分同比计分,每50亩奖励村500元。
(二)设施蔬菜(10分)
每新发展1个标准(1亩以上)冬暖式蔬菜大棚计10分,超出部分同比计分,并奖励村1000元;每连片发展5亩标准蔬菜大拱棚计10分,超出部分同比计分,并奖励村1000元。由镇引进的农业项目,村只得考核分不享受奖励。
二、雨季造林(20分)
每完成雨季造林任务50亩计5分,超出部分同比计分。
三、果品培优(5分)
1、每连片改接经济林50亩,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计5分,超出部分同比计分。
2、每发展一处面积50亩以上的苹果、核桃、樱桃果品培优园计5分。
以上2项总分之和折算即为果品培优考核得分。
四、农业示范园建设(2分)
每新建设1个达到镇级示范园建设标准,经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计2分。
五、土地高效流转(3分)
每新流转土地10亩用于发展设施农业计1分,每流转土地50亩用于农业高效示范园建设(不包括畜牧养殖)计1分。得分超过3分时,得分最高的村计3分,其他村同比计分。
六、加减分事项
1、年内每新认定一个省、泰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加20分、10分。
2、年内每新增一件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3、森林防火、防汛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舆论影响的,每次扣10分;基本农田内每出现一起违法建筑,扣10分。
按最后得分从高到低,设一等奖一名,补助村1000元;二等奖两名,补助村800元;三等奖二名,补助村600元。
2015年3月
潮泉镇2015年新闻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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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内容标准 | 分值 | 评分办法 |
档案资料 | 领导小组、总结计划、活动汇报等文档整理规范,各项活动档案资料齐全 | 5 | 查阅资料,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新闻报道 | 积极上报各类新闻线索及稿件,各村全年不少于10条,不报不计分。 | 10 | 以电话记录和书面稿件为准 |
网络建设 | 幸福e家园网络惠民工程开展良好 | 10 | 查看现场,按完成情况计分 |
文明创建 | 1、管护发挥好文明一条街宣传效果,并能按要求及时更换增添版面内容 | 10 | 实地查看、按填充内容计分 |
2、道德评议会组织健全、活动开展经常并发挥作用。 | 10 | 查看资料 | |
3、按要求开展四德人物评选活动,并能及时上榜公布。 | 10 | 查看资料及现场 | |
4、建立志愿者服务站,并按要求开展活动 | 10 | 现场查看版面、办公场所及活动资料计分 | |
5、按要求开展“最美庭院”、“肥城好人”等上级安排部署的其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30 | 按完成情况及对上推报人数计分 | |
理论学习教育 | 抓好两委班子成员的学习及培训并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学习读本的征订任务 | 5 | 看学习资料、按完成情况计分 |
加分项:1、按要求配合宣传室及上级媒体开展新闻报道,所采新闻被肥城电视台播出每条计0.2分,被今日肥城、肥城政务网、镇政府网站播出计0.1分,多个媒体播出不重复计分。2、迎接上级现场会、参观、典型发言等,每次按肥城市、泰安市、省级及以上分别加2分、3分、4分计。 扣分项:1、因不作为或处理不当产生负面效应、引起恶劣影响被上级新闻媒体曝光的,在总得分中扣除5分。2、对上级交办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主观上拒不执行、态度不认真、完成欠佳以致影响全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正常运行的,在总得分中扣除5—10分。3、舆情监督不到位,产生负面作用,给全镇带来不良影响的,根据情况扣除10-15分。 |
宣传室
2015年3月
公路建设与管护百分制考核办法
一、公里建设(60分)
当年新修里程(宽度4米以上)最高的计60分,其他与之相比计分。
二、公里养护(30分)
路面、路肩保持长效清洁的得5分,每检查发现一次不清洁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排水沟保持畅通得5分,每发现一次排水沟不畅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及时修复影响路面正常通行的病害的得20分,每发现一处坑槽,不及时修复的扣2分;裂缝未灌封,不及时修复的每10米扣1分;扣完为止。
三、交通安全设施维护(10分)
安全、限载设施设置齐全的得10分,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的每处扣2分,安全警示标志、限载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每处扣1分。
公路站
2015年3月
对上争取对村级考核
一、范围
对上争取考核范围为各村对上争取到的镇域外的资金,对争取到的上级部门或单位的物资按实际价值予以认定。政策性资金、镇统一上报的项目资金不在考核范围(如农村公路补助、危房改造资金等)
二、计分标准
对上争取考核按100分计算,争取到位资金额最高的村记满分,其他村与之相比计分。
三、认定
年底各村依据会计年度逐笔初步上报对上争取资金额、项目名称及对上争取部门,由对上争取办公室同财政所、经管站账目核对后,进行确认
2015年3月
2015年度“美丽乡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在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全镇全覆盖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美丽乡村建设(50分)
1、绿化(10分)。花坛内小绿化苗密植(5分):要求高度1250px以上,且成活率90%以上,按绿化面积大小计算,新植面积最大的计5分,其他村同比计分。高杆绿化苗木栽植(5分):要求成活率90%以上,按新植投入计算,投入最大的计5分,其他同比计分。
2、硬化(20分)。公路站考核任务外的村内主要道路、巷道及空闲地水泥硬化,厚度达10公分以上,投入最大的计20分,其他村同比计分。
3、美化(10分)。提升“文明一条街、文化广场、文明角”标准,粉刷墙壁,装饰墙体,对常年卫生死角进行整治,使旧貌变新颜,投入最大的计10分,其他村同比计分。(由宣传室、文广站、美丽乡村办公室负责考核)
4、其它(10分)。垒隔离墙、建路宅分家、砌排水沟、设施完善及新打造娱乐场地等,投入最大的计10分,其他村同比得分。
各村美丽乡村建设投入,经新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督查办等考核小组依据经管站入账票据和现场核查确认后,予以认定。
二、长效机制(50分)
1、管理人员专用资金(10分)。由村收齐,由经管站统筹管理,且各村有一名人员负责管理的计10分。达不到要求的不计分。
2、保洁员管理(20分)。(1)保洁员按《实施意见》要求配备到位,正常发挥作用,卫生保洁实现全覆盖、实行绩效工资的,计10分。(2)各村对村内保洁员实行“日查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台账,根据检查情况确定对各村保洁员的绩效考核。镇里不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贯彻良好的计10分。
3、电话满意度测评(20分)。认真组织好市、镇开展的每季度电话满意度测评,年内汇总计算平均分值,满意度最高的计满分20分,其他村同比计分。满意度较差或者很低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党委书记约谈村党支部书记。
三、加分因素
1、迎接上级检查、调研、现场会等,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安排沿线及现场村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投资投劳较大,并完成较好的村,每次加1分。
2、迎接上级暗访不出问题的,每次加2分。
3、镇统一组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年内检查综合评比第一名的加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0.2分。
4、2015年新创成桃都美丽乡村示范村居的加3分,创成精品示范村居的加5分。
四、减分因素
(1)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处卫生不达标的扣1分,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进行通报,每通报1处次扣1分,每迟一天整治加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被镇领导、肥城市级检查、督查、暗访发现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被泰安市领导发现或泰安及以上媒体曝光的,每发现一次扣8分,扣完为止。
以上涉及投入的考核,由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小组确定考核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现场考核,严格落实,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补助标准
附件
关于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补助标准
项目名称 | 补助标准 | 相关要求 | 备 注 |
路宅分家 | 4元/米 |
| 年底,镇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将依次对各村的2015年新的建设项目进行实地丈量,以丈量后的实际数据计算补助金额。 |
隔离墙 | 10元/米 | 高度在2米以上 | |
粉刷墙壁 | 1元/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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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坡网格 | 5元/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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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
潮泉镇农村文体工作考核细则
一、领导重视(20分)
1、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班子,安排专职村干部负责抓好文化体育工作。(8分)
2、加强对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文体小广场的管理,支部书记亲自参与文体活动,及时为文体工作排忧解难,有专项资金用于文体活动开支。(7分)
3、建立文化体育工作档案,资料规范齐全,有工作计划、总结、队伍名册、会议记录、照片等活动资料,并按本考核细则顺序装订成卷。(5分)
二、阵地建设(30分)
(一)农村文化大院(20分)。要求农家书屋、游艺室、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齐全,都能按照市里关于《农村文化大院二类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维护,各种制度健全且得到贯彻落实,能有效发挥作用的,计满分20分。其他村依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二)农村文体小广场(10分)。各村已建文体小广场达到“七个一”工程要求,实现“硬化、绿化、美化、净化”,总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适当添置部分健身路径,达到15分钟健身娱乐圈标准。
三、日常工作开展(50分)
1、各村按要求开展好“一村一舞台”文艺人才选拔、优秀节目创作,培养文体活动带头人,加强文体队伍建设。各村文化骨干不少于3人,各村至少要有一支业余文体演出队伍或秧歌、健身球、扇子舞、腰鼓等特色队伍,每支不少于20人。(20分)
2、大力挖掘、培养具有潮泉镇特色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建立完善各村乡土文化人才数据库。(10分)
3、年内各村自行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10分)
4、做好辖区内的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配合市镇各级搞好历史文化、公共文化、书画文化、饮食文化、旅游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的挖掘整理。(10分)
四、加分因素
1、接待泰安市和肥城市两级的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现场会的分别加3分、2分。
2、能积极组织参加市、镇两级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各类文体业务培训的,加2分。
3、每举办或承办一次全镇性的文体活动的加5分。
4、文化工作有创新、有典型、有特色,具备推广价值的加3分。
5、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配备电脑不低于6台,能正常使用;多功能活动室有投影仪、电视机等设备,能正常使用。同时满足两项要求的加5分,只满足一项的加3分。
6、对各村新建的文体小广场,达到阵地建设中文体小广场建设要求的,每达标一个加1分。
五、减分因素
1、文化阵地有挪用、占用,文体设施使用、维护状况差、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5分。
2、文化活动开展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力的村据实际情况扣2-5分。
2015年3月
经管站考核细则
一、村集体增收(20分):以2014年村集体实际经营性收入(不含对上争取)为基数,增幅达到20%以上的计基础分10分,不足20%的不计分;绝对额比上年每增加一万元计1分,最高分10分,其他村与之同比积分。此项考核以各村年终实际经营性收入为准。
二、农村财务管理(50分):(1)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时间(每月23--25日)报账扣1分,(2)报账审核每发现一次单据不规范不合规定的扣0.1分;(3)每发现一次代管资金不按要求及时代管的扣2分,(4)坐收坐支现金每发现一次扣5分;(5)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报表及临时性工作的每次扣2分。此项考核以经管站平时考核记录为准。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10分):每新注册一个合作社得5分;合作社运作规范的得5分,运作不规范的每个扣1分。
四、三资管理及工程管理(20分)资产交易进入平台,合同管理规范完备计10分,每发现一次合同不进入平台管理的扣2分;工程项目、资产、资源发包全部采用招投标手续计10分,每发现一次不招投标扣1分。
五、农民负担问题减分因素:因农民负担问题每一次到肥城市、泰安市、省以上上访或信件的每次扣2分、4分、6分。对严重违反农民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按照规定报镇党委、政府一票否决。
六、考核成绩最高折算标准分满分,其他村按比例依次折算计分。
经管站
2015年3月